顺平检察:将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

“以前只是听说过检察院管刑事案子,今天是终于看见检察官们怎么办理案子了,涨了见识,也学习了法律,挺好!”顺平县西显阳村的一位村干部这样说道。

近日,顺平县人民检察院将一起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会开到了顺平县西显阳村村委会。这场听证会没有像以往一样在检察院专门的听证室里展开,而是将听证会现场“搬”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村委会,以“入村听证+送法进乡”的方式,向人民群众传递检察温度,普及法律知识;听证员不仅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还邀请了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人民调解员以及市机关驻村工作队员参加,丰富了听证人员类型,扩大了社会监督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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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首先宣读了听证会程序以及纪律,然后对孙某某故意伤害案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原来顺平县西显阳村孙某某作为村内保洁员,因垃圾问题与高某某发生口角,进而将高某某打成轻伤二级。事后,孙某某积极对被害人高某某进行了赔偿,并得到高某某的谅解,最终双方签订了民事调解协议。

检察官通过审查证据情况以及走访调查,认为本案情节轻微,考虑到双方为同一村的邻里关系,为了更好地促进邻里和谐,可以考虑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向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说明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现场征询了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干部等人的意见,在场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孙某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听证会结束后,在场的村民代表纷纷表示,检察院把听证会搬到村里,进行释法说理,开展警示教育,在自己家门口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

顺平县人民检察院此次运用“上门听证”工作模式的新尝试,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工作体现。在检察办案的过程中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调对接、司法救助等有效手段,用心、用情、用力做工作,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当事人的诉求,以“如我在诉”的责任心,尽最大努力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疙瘩”,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将暖心检察送到群众身边。下一步,顺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以检察能动履职践行初心使命,以优质的办案质效回应群众期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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